男子欠27万离世妻女及父母被起诉 继承人责任解析
沄森™2026-06-12
有句老话叫“父债子还、夫债妻还”。现实中,如果亲人意外离世,他留下的债务是否要由家人全盘接下呢?江苏南通一法院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,给出了清晰的法律解答。事情发生在几年前,南通市民陈先生从事种植业
有句老话叫“父债子还、夫债妻还”。现实中,如果亲人意外离世,他留下的债务是否要由家人全盘接下呢?江苏南通一法院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,给出了清晰的法律解答。

事情发生在几年前,南通市民陈先生从事种植业。为了资金周转,他在2023年1月和9月两次向一家银行贷款共计27万元,并约定年利率,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,到期还本。然而不久后,陈先生因意外去世,这笔27万元的贷款一直处于逾期状态。

贷款逾期后,银行多次催收未果,将陈先生的四位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——妻子、女儿、父亲和母亲诉至法院,要求他们偿还借款本金27万元及期内利息、罚息和复利,合计近30万元。

庭审中,四位继承人对陈先生的遗产作出了不同的选择。陈先生的妻子和女儿放弃了继承,而他的父母愿意继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,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。因此,陈先生的妻子和女儿无须承担还款责任。而陈某的父母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,对陈先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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