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该为高风险旅游项目伤害买单?
随着旅游消费不断升级,滑翔伞、蹦极、高山滑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年轻游客青睐。然而,刺激背后暗藏风险,相关人身损害纠纷也呈上升趋势。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三中院”)近日发布的涉旅游消费案件显示,近五年来,该院共审结涉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335件,其中侵权责任纠纷占比超过15%,涉及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的案件尤为突出。
在三中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,一起因滑道项目引发的纠纷,揭示了高风险旅游项目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责任边界,为公众理性参与、依法维权提供了明确指引。
赵某在某景区内体验滑道项目,过程中左腿接触防护网,造成股骨干骨折。事后,滑道公司向赵某赔偿了当时即已发生的部分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残疾辅助器具费,后续赵某治疗产生新的费用,赵某将相关责任方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事故后续产生的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、住院伙食费、医疗辅助器具费等多项费用。
法院审理查明,赵某通过购票方式进入某滑道公司经营的滑道场所进行娱乐活动,双方形成旅游合同法律关系,某滑道公司对项目参与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。虽然滑道公司在滑道上配备了安全带,并设置了防护网,事发后也积极救助,但未能举证证明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,亦未充分证明其设施符合安全标准、工作人员操作规范,其在履行合同、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过错。与此同时,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对滑道项目的潜在高风险应有认知,未能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,自身亦存在过错。
最终,法院酌情确定滑道公司承担70%的责任,赵某承担30%的责任。
三中院立案庭法官孙承松提示,高风险旅游项目因其特殊性质,对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提出了更高要求。经营者不仅需具备相应资质,更应履行安全提示、设备检修、规范操作、安全保障等义务。同时,消费者也应以安全为先,在确保运营方资质、充分了解风险、严格遵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,充分评估自身状况,谨慎选择参与项目。
结合本案及近年来审理的涉旅游消费纠纷,孙承松向消费者提出以下建议:审慎选择项目,消费者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前,应充分了解项目风险,确认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资质;全程主动固定证据,消费者出行前应保存相关交易记录和宣传材料,行程中若遇侵权或者违约问题,及时通过拍照、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情况,保留沟通记录等关键材料;详细审阅电子合同,消费者在线订购服务时,需仔细阅读合同文件,特别注意以加粗、下划线等方式提示的格式条款以及免责条款,切勿盲目勾选同意。
同时,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对高风险经营项目的设备及时检修,并在潜在危险区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护设备,同时配备安全巡查和救护人员;经营者还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,确保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引导、协助游客参与项目;经营者要不断完善旅游服务标准,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,同时,建立高效的投诉响应与处理机制,畅通投诉渠道。(实习生徐语帆对此文亦有贡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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