乘客开门杀致人骨折称司机未提醒 共同侵权责任解析
沄森™2026-05-21
你有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景:停车、开门、下车——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动作,却可能在不经意间酿成一场悲剧。2025年4月,河南新野的陶女士正走在路上。突然,一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左后门猛地打开,她来不及反应,被重重撞倒在地
你有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景:停车、开门、下车——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动作,却可能在不经意间酿成一场悲剧。

2025年4月,河南新野的陶女士正走在路上。突然,一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左后门猛地打开,她来不及反应,被重重撞倒在地。经医院诊断,股骨转子间骨折,住院一个多月,最终构成十级伤残。交警认定:驾驶员宋某和乘客赵某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陶女士无责。

陶女士住院花费近8万元,加上护理费、残疾赔偿金等,总损失超过12万元。这笔钱该谁出成了问题。驾驶员宋某说他有保险;乘客赵某表示只是开了个门;保险公司则称只赔驾驶员的责任部分,乘客的部分不赔。无奈之下,陶女士将他们全部告上法庭。

法院会怎么判?乘客开门伤人,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?“开门杀”事故中,司机和乘客的责任如何划分?保险公司的“内部份额抗辩”能否成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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